
为贯彻落实省国资委《关于印发监管企业“合规管理推进年”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完善集团公司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助力企业内部管理优化、合规运营,4月17日,集团公司组织召开“合规管理推进年”动员大会。集团公司党委专职副书记李志明主持会议。集团公司“合规管理推进年”行动领导小组成员、机关部室负责人及所属各企业领导班子等相关部室人员参加。
会议传达《集团公司“合规管理推进年”行动实施方案》。特邀参与集团公司合规管理体系建设的泰和泰律师事务所陈欣律师及梁钢律师,深入分析合规管理体系建设的必要性及意义,解读《合规管理制度手册》,以及通报集团公司现阶段合规管理建设情况,并对后续工作作出安排。
会议强调,合规是企业必须建立的体系,是适应当前形势变化的迫切需求。各机关部室、所属企业要明确责任、细化分工,高效执行合规任务;加强监督、严格考核,确保合规标准刚性落地;定期复盘、及时优化,持续完善合规体系。
会议要求,一是认真学习会议内容,及时传达会议精神,切实提升全集团职工合规意识。二是积极推进合规管理体系建设,紧扣集团公司“112583”改革发展思路,全面启动合规管理工作。三是积极借鉴先进经验,主动适应市场化、现代化发展趋势,牢固树立“人人合规、事事合规、时时合规”理念,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来源:集团法律事务部 撰稿:黄生斌